中昌數據(600242)被正式處罰,投資者索賠征集中

2023年6月25日,中昌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昌數據或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廣東監(jiān)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5號。
蘭迪投資者權益保護團隊提示投資者,中昌數據投資者索賠條件(暫定)為:
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間買入中昌數據(600242,退市中昌)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8日以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的。
符合以上索賠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加入索賠。
(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為準)

案情簡介
2022年12月28日,中昌數據(600242)發(fā)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2023年6月25日,中昌數據(600242)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廣東監(jiān)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5號。
經查明,中昌數據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中昌數據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交易
上海三盛宏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三盛宏業(yè))是中昌數據的控股股東,構成中昌數據關聯方。中昌數據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從三盛宏業(yè)拆入金額19,951,645.43元,但實際拆入金額為1,028,351,008.71元。中昌數據未按規(guī)定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上述事項。
二、中昌數據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
2020年1月,中昌數據的子公司上海鈺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解除其與銀碼正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博雅等28名被告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等系列協議,返還上海鈺昌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約6.26億元及利息,北京市三中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
其后,上海鈺昌變更訴訟請求,撤銷對其中24名被告的起訴,要求銀碼正達、君言信息、億美和信、博雅等4名被告繼續(xù)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等系列協議,支付業(yè)績補償金6.38億元。中昌數據遲至2020年6月30日才公告相關訴訟事項。2021年2月7日,上海鈺昌向北京市三中院提出撤訴申請,2021年2月20日,北京市三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準許上海鈺昌撤訴。2021年3月,上海鈺昌對銀碼正達、君言信息、億美和信、博雅就上述股權轉讓糾紛重新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銀碼正達、君言信息、億美和信支付補償金6.38億元及利息等,博雅承擔連帶責任。上海市二中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中昌數據遲至2021年8月31日才公告披露相關訴訟情況。
處罰結果
對中昌數據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交易、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及進展情況的行為,證監(jiān)會決定:
一、對中昌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
二、對厲群南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三、對薛瑋佳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投資者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符合索賠區(qū)間的交易明細【在開戶的證券公司營業(yè)部打印,交易記錄需要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章;優(yōu)先選擇含有證券余額或剩余股數字段的對賬單類型】
二、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章;包含投資者滬深證券賬戶信息(含融資融券賬戶)、姓名、身份證號等】
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細,我們將為您計算初步的可索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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