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警方通報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偵辦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9名,3起案件被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破獲全國首例生產(chǎn)、銷售假“太歲”保健品案和全國首例生產(chǎn)、銷售罌粟花粉案,確保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9月21日,2020年泰州市食品安全宣傳周正式啟動。泰州警方通報4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生產(chǎn)、銷售假“太歲”案


今年年初,泰州市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支隊牽頭靖江市公安局成功辦理全國首例生產(chǎn)、銷售假“太歲”案。犯罪嫌疑人黃某購買新疆伊犁、黑龍江通河等地的假“太歲”保健品(利用主要成分為聚乙烯醇的工業(yè)膠水制成),再通過網(wǎng)絡銷售至全國各地,3年來銷售額達300多萬元,非法獲利近300萬元。
典型案例二:非法添加罌粟案


2019年底至2020年初,針對天氣轉涼羊肉及羊肉周邊食品大量上市的情況,泰州、靖江兩級公安機關聯(lián)合行政執(zhí)法部門,通過快檢快偵,偵辦了15起羊肉湯中非法添加罌粟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搗毀窩點15個。
典型案例三:生產(chǎn)、銷售假冒調(diào)味品案


今年年初,興化、靖江公安機關主動查找案件線索,在泰州市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支隊指導下,先后偵辦“9.6”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等系列調(diào)味品案件,在河南鄭州、天津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名,查扣假冒國外知名品牌調(diào)味品的成品和原材料100余噸,案值超百萬元。
典型案例四:生產(chǎn)、銷售罌粟花粉案


今年年初,泰州市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支隊牽頭公安海陵分局成功偵辦全國首例生產(chǎn)、銷售罌粟花粉案。2019年11月,公安機關對某藥業(yè)公司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銷售的含有“御粟花”字樣的花粉產(chǎn)品檢測出罌粟堿、可待因、嗎啡等成分,與罌粟制品成分一致,后以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偵查。今年元旦期間,泰州警方趕赴甘肅張掖、山丹,浙江杭州,貴州畢節(jié)等地開展工作,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查獲涉案有毒、有害食品2000余盒,涉案金額200余萬元,為全國偵辦同類案件開創(chuàng)了先河,積累了經(jīng)驗。
全市公安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安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高點站位、持續(xù)精準發(fā)力,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墻”,努力為全市食品安全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向好,貢獻更多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