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考博參考書真題專業(yè)課復習
初試考試

民商經濟法學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實施辦法
一、申請條件
(一)所有申請人必須符合學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請條件。
(二)教育背景
1.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讀學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一流大學建設高?;蛞涣鲗W科建設高校;
(2)獲批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高校;
(3)傳統(tǒng)優(yōu)勢政法院校;
(4)海外著名高校(須在復試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2.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具有全日制本科統(tǒng)招統(tǒng)分學歷并取得學士學位,且已取得碩士學位(報名時尚未獲得碩士學位的應屆碩士研究生可以報考,但以取得碩士學位為入學條件)。
3.法學專業(yè)背景:本科專業(yè)、碩士專業(yè)之一,應為法學專業(yè)(專業(yè)代碼前四位為0301)或者法律碩士。
(三)學術條件
有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請人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請人已發(fā)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間完成的學術專著、學術論文(含畢業(yè)論文)和調研報告,數(shù)量不限。代表性研究成果于報名時提交。
二、申請材料
(一)學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二)學士、碩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研究生證復印件,非學歷教育碩士可不提供碩士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國外或港、澳、臺地區(qū)獲得學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復印件);
申請人申請材料一經提交,概不退還。申請人在復試報到時須提交申請材料中復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學院予以核實。
申請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25號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科研樓B508)
郵編:100088
聯(lián)系人:張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10-58908189
三、其他程序
進入復試資格審查、復試考核、錄取、信息公開及監(jiān)督等請參照《中國政法大學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學校、學院的后續(xù)通知。
復試考核
(一)考試時間


(二)候考
請考生在考試當天復試前40分鐘進入候考會議室,進行復試設備、網(wǎng)絡環(huán)境等檢查;經確認符合復試要求后,等待學院通知,按要求進入正式考試的考場會議室。
(三)綜合面試
考生按照報到時抽取的考試順序號依次進行綜合面試??记埃鲝驮囆〗M工作人員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進入考試考場會議室,請保持手機暢通并隨時關注。
(四)考核內容及形式
通過網(wǎng)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考核,復試內容為外國語面試和綜合面試。
報考同一導師的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對口支援計劃考生與普通考生同時進行復試,采用同樣的考核內容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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