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氾勝之書》漢-氾勝之
一、 耕田
凡耕之本,在于趣時和土,務糞澤,早鋤早獲。
春凍解,地氣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氣始暑,陰氣始盛,土復解。夏至后九十日,晝夜分,天地氣和。以此時耕田,一而當五,名曰膏澤,皆得時功。
春地氣通,可耕堅硬強地黑壚土,輒平摩其塊以生草,草生復耕之,天有小雨復耕和之,勿令有塊以待時。所謂強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氣始通:椓橛木長尺二寸,埋尺,見其二寸:立春后,土塊散,上沒橛,陳根可拔。此時二十日以后,和氣去,即土剛。以此時耕,一而當四。和氣去耕,四不當一。
杏始華榮,輒耕輕土弱土。望杏花落,復耕。耕輒藺之。草生,有雨澤,耕重藺之。土甚輕者,以牛羊踐之。如此則土強。此謂弱土而強之也。
春氣未通,則土歷適不保澤,終歲不宜稼,非糞不解。慎無旱耕。須草生,至可耕時,有雨即耕,土相親,苗獨生,草穢爛,皆成良田。此一耕而當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塊硬,苗穢同孔出,不可鋤治,反為敗田。秋無雨而耕,絕土氣,土堅垎,名曰臘田。及盛冬耕,泄陰氣,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與臘田,皆傷田,二歲不起稼,則二歲休之。
凡麥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謹摩平以待種時。五月耕,一當三。六月耕,一當再。若七月耕,五不當一。
冬雨雪止,輒以藺之,掩地雪,勿使從風飛去;后雪復藺之;則立春保澤,凍蟲死,來年宜稼。
得時之和,適地之宜,田雖薄惡,收可畝十石。 ?
二、收種?
牽馬令就谷堆食數口,以馬踐過為種,無虸蚄,厭虸蚄蟲也。
種傷濕郁熱則生蟲也。
取麥種,候熟可獲,擇穗大強者,斬束立場中之高燥處,曝使極燥。無令有白魚,有輒揚治之。取干艾雜藏之,麥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順時種之,則收常倍。
取禾種,擇高大者,斬一節(jié)下,把懸高燥處,苗則不敗。
欲知歲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諸物種,平量之,埋陰地。冬至后五十日,發(fā)取量之。息最多者,歲所宜也。
蟲食桃者粟責。
三、溲種法
薄田不能糞者,以原蠶矢雜禾種種之,則禾不蟲。
又馬骨銼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漬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羊矢各等分,撓令洞洞如稠粥。先種二十日時,以溲種如麥飯狀。常天旱燥時溲之,立干;薄布數撓,令易干。明日復溲。天陰雨則勿溲。六七溲而止。輒曝謹藏,勿令復濕。至可種時,以余汁溲而種之。則禾不蝗蟲。無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谷之精也,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治種如此,則收常倍。
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擇取減法,神農復加之骨汁糞汁溲種。銼馬骨牛羊豬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以汁漬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漬之五日,去附子。搗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撓和之。候晏溫,又溲曝,狀如后稷法,皆溲汁干乃止。若無骨者 ,繰蛹汁和溲。如此則以區(qū)種,大旱澆之,其收至畝百石以上,十倍于后稷。此言馬蠶皆蟲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蟲;骨汁及繰蛹汁皆肥,使稼耐旱,使稼耐旱,終歲不失于獲。?
四、區(qū)田法
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qū)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
區(qū)田以糞氣為美,非必須良田也。諸山陵近邑高危傾阪及丘城上,皆可為區(qū)田。
區(qū)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凡區(qū)種,不先治地,便荒地為之。
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一尺,深亦一尺。積壤于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種禾黍于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溝容四十四株。一百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qū)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百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土令厚二寸。
凡區(qū)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百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區(qū)種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區(qū)種,天旱常溉之,一百常收百斛。
上農夫區(qū),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qū)。一日作千區(qū)。區(qū)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qū)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農夫區(qū),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qū)。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qū)。
下農夫區(qū),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qū)。用種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區(qū)。
區(qū)中草生,茇之。區(qū)間草以剗剗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句刂)鐮比地刈其草矣。?
五、禾
種禾無期,因地為時。三月榆莢時雨,高地強土可種禾。
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谷有忌日,種之不避其忌,則多傷敗,此非虛語也。其自然者,燒黍穰則害瓠。
稙禾,夏至后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時,令兩人持長索相對、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谷不傷矣。
獲不可不速,常以急疾為務。芒張葉黃,捷獲之無疑。
獲禾之法,熟過半斷之。?
六、黍
黍者暑也,種者必待暑。先夏至二十日,此時有雨,強土可種黍。一畝三升。黍心未生,雨灌其心,心傷無實。
黍心初生,畏天露。令兩人對持長索,搜去其露,日出乃止。
凡種黍,覆土鋤治,皆如禾法;欲疏于禾。?
七、麥
凡田有六道,麥為首種。種麥得時無不善。夏至后七十日,可種宿麥。早種則蟲而有節(jié),晚種則穗小而少實。
當種麥,若天旱無雨澤,則薄責麥種以酢漿并蠶矢,夜半漬,向晨速投之,令與白露俱下。酢漿令麥耐旱,蠶矢令麥忍寒。
麥生黃色。傷于太稠。稠者鋤而稀之。
秋鋤以棘柴耬之,以壅麥根。故諺曰:“子欲富,黃金覆?!秉S金覆者,謂秋鋤麥曳柴壅麥根也。至春凍解,棘柴曳之,突絕其干葉。須麥生復鋤之。到榆莢時,注雨止,候土白背復鋤。如此則收必倍。
冬雨雪止,以物輒藺麥上,掩其雪,勿令從風飛去。后雪復如此。則麥耐旱、多實。
春凍解,耕和土,種旋麥。麥生根茂盛,莽鋤如宿麥。
區(qū)種麥,區(qū)大小如上農夫區(qū)。禾收,區(qū)種。凡種一畝,甩子二升;覆土厚二寸,以足踐之,令種土相親。麥生根成,鋤區(qū)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秋旱,則以桑落時澆之。
秋雨澤適,勿澆之。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去其枯葉。區(qū)間草生鋤之。大男大女治十畝。至五月收,區(qū)一百。得百石以上,十畝得千石以上。
小麥忌戌,大麥忌子,除日不中種。?
八、稻
種稻,春凍解,耕反其土。種稻區(qū)不欲大,大則水深淺不適。冬至后一百一十日可種稻。稻地美、用種畝四升。始種稻欲溫、溫者缺其塍,令水道相直;夏至后太熱,令水道錯。
三月種粳稻,四月種秫稻。
九、稗
稗既堪水旱,種無不熟之時,又特滋茂盛,易生蕪穢。良田畝得二三十斛。宜種之備兇年。
稗中有米,熟時搗取米炊食之。不減粱米;又可釀作酒。
一O、大豆
大豆保歲易為,宜古之所以備兇年也。謹計家口數,種大豆,率人五畝,此田之本也。
三月榆莢時有雨,高田可種大豆。土和無塊,畝五升;土不和,則益之。種大豆,夏至后二十日尚可種。戴甲而生,不用深耕。種之上,土才令蔽豆耳。厚則折項,不能上達,屈于土中則死。
大豆須均而稀。
豆花憎見日,見日則黃爛而根焦也。
獲豆之法,莢黑而莖蒼,輒收無疑;其實將落,反失之。故曰,豆熟于場。于場獲豆,即青莢在上,黑莢在下。
區(qū)種大豆法:坎方深各六寸,相去二尺,一百得千二百八十坎。其坎成,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內坎中。臨種沃之,坎三升水。坎內豆三粒;覆上土。勿厚,以掌抑之,令種與土相親。一畝用種二升,用糞十二石八斗。豆生五六葉,鋤之。旱者溉之,坎三升水。丁夫一人,可治五畝。至秋收,一畝中十六石。?
一一、小豆
小豆不保歲,難得。
椹黑時,注雨種,畝五升。豆生布葉,鋤之;生五六葉,又鋤之。
大豆小豆不可盡治也。古所以不盡治者,豆生布葉,豆有膏,盡治之則傷膏,傷則不成。而民盡治,故其收耗折也。故曰,豆不可盡治。
一二、枲
種枲:春凍解,耕治其土。春草生,布糞田,復耕,平摩之。
種枲太早,則剛堅、厚皮、多節(jié);晚則皮不堅。寧失于早,不失于晚。獲麻之法,穗勃如灰,拔之。夏至后二十日漚枲,枲和如絲。
一三、麻
種麻,豫調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種之。麻生布葉,鋤之。率九尺一樹。樹高一尺,以蠶矢糞之,樹三升;無蠶矢,以溷中熟糞糞之亦善,樹一升。天旱,以流水澆之,樹五升;無流水,曝井水,殺其寒氣以澆之。雨澤時適,勿澆。澆不欲數。養(yǎng)麻如此,美田則畝五十石,及百石,薄田尚三十石。獲麻之法,霜下實成,速斫之;其樹大者,以鋸鋸之。
一四、瓜
區(qū)種瓜:一畝為二十四科。區(qū)方圓三尺,深五寸。一科用一石糞,糞與土合和,令相半。以三斗瓦甕埋著科中央,令甕口上與地平。盛水甕中,令滿。種瓜甕四面各一子。以瓦蓋甕口。水或減,輒增,常令水滿。種常以冬至后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種之。又種薤十根,令周回甕,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賣之,與瓜相避。又可種小豆子瓜中,畝四五升,其藿可賣。此法宜平地,瓜收畝萬錢。
一五、瓠
種瓠法,以三月耕良田十畝。作區(qū)方深一尺。以杵筑之,令可居澤。相去一步。區(qū)種四實。蠶矢一斗,與土糞合。澆之,水二升;所干處,復澆之。
著三實,以馬箠嗀其心,勿令蔓延;多實,實細。以稿薦其下,無令親土多瘡瘢。度可作瓢,以手摩其實,從蒂至底,去其毛,不復長,且厚。八月微霜下,收取。
掘地深一丈,薦以槁,四邊各厚一尺。以實置孔中,令底下向。瓠一行,覆上土厚三尺。二十日出,黃色好,破以為瓢。其中白膚,以養(yǎng)豬致肥;其瓣,以作燭致明。
一本三實,一區(qū)十二實,一畝得二千八百八十實,十畝凡得五萬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錢,并直五十七萬六千文。用蠶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萬六千文。余有五十五萬。肥豬、明燭,利在其外。
區(qū)種瓠法,收種子須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圓、深各三尺。用蠶沙與土相和,令中半,著坑中,足攝令堅。以水沃之。候水盡,即下瓠子十顆;復以前糞覆之。既生,長二尺余,便總聚十莖一處,以布纏之五寸許,復用泥泥之。不過數日,纏處便合為一莖。留強者,余悉掐去。引蔓結子。子外之條,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時須澆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遙潤,不得坑中下水。
一六、芋
種芋,區(qū)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內區(qū)中,足踐之,厚尺五寸。取區(qū)上濕土與糞和之,內區(qū)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澆之,足踐令保澤。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踐之。旱數澆之。其爛。芋生子,皆長三尺。一區(qū)收三石。
又種芋法,宜擇肥緩土近水處,和柔糞之。二月注雨,可種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斸其旁以緩其土。旱則澆之。有草鋤之,不厭數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一七、桑
種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潰之,以水灌洗,取子陰干。治肥田十畝,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畝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獲之。桑生正與黍高平,因以利鐮摩地刈之,曝令燥;后有風調,放火燒之,常逆風起火。桑至春生。
一畝食三箔蠶。
一八、雜項
神農之教,雖有石城湯池,帶甲百萬,而無粟者,弗能守也。夫谷帛實天下之命。衛(wèi)尉前上蠶法,今上農事,人所忽略,衛(wèi)尉勤之,可謂忠國憂民之至。
農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吳王濞開茱萸溝,通運至海陵倉,北有茱萸村,以村立名。故史記云:“祁溝即吳王夫差所開,漕運以通上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