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博”都逃不掉的催婚,也不會放過當代青年 |最強反催婚指南
催婚,似乎是當代青年逃不過的命運。只要逢年過節(jié),回到家鄉(xiāng)的我們必被親戚朋友輪番拷問:
“有對象了嗎?”“年齡不小了,該找一個了”“眼光不要太高,過了30歲就得被別人挑了”“什么時候結婚?”……
就連架空歷史的熱播電視劇《風起洛陽》中,王一博飾演的百里弘毅都沒扛過爹爹苦口婆心地勸說,為了父親和家族,被迫娶親。
難道帥氣如王一博都逃不過催婚的命運嗎?


在《風起洛陽》中,逼婚最大主力便是百里弘毅的父親百里延,面對不愿成婚的兒子,糖衣炮彈、苦口婆心地勸說,甚至對要悔婚的百里弘毅訓斥道:「百里家自我往上,哪怕你祖父、曾祖父也做不出這種下作之舉!」
在人物雜志收集的催婚故事里,一位名叫@肖宇 的婚戀研究者也分享了類似的見聞,他遇見一位來自農(nóng)村的爸爸,他的兒子35歲還未婚,他曾對兒子說:「你再不結婚,我在村里比當小偷還難看!」
對很多兒女來說,父母給的壓力也讓自己非常痛苦,他們完全不理解,為什么爸媽如此固執(zhí),難以說服。
杜克大學的研究團隊發(fā)現(xiàn),在三十歲前,人對很多事物的態(tài)度都發(fā)生過明顯且持續(xù)的變化,而進入三十歲之后,很多對事物的認知就開始固化。這可能和易感年齡(impressionable year)有關,也就是觀念更容易改變的年齡段有關。
我們父母這代人生活的三十歲,「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普遍的婚戀共識。成家立業(yè)、安家立業(yè),將婚姻與事業(yè)置于同等高度,是人生大事,是關乎個人及家庭社會地位和聲譽的大問題,所以父母們極為重視,不得不為子女操心。
但年輕一輩受東西方文化交流與碰撞的影響,價值觀多元化,自我意識覺醒,獨立意識逐漸增強,更加追求在婚姻中的自我價值,傳統(tǒng)婚姻觀被顛覆。比如在擇偶觀上更注重感情和人品,在生育觀念對孩子性別更淡化,在婚姻觀念上更強調(diào)自由平等。
基于不同文化背景成長下的兩代人,面對「家本位」和「個人本位」價值觀念的激烈碰撞,難免會出現(xiàn)分歧。而過了易感年齡的父母一輩,也更難被我們所認為的“常識”打動。


逢年過節(jié)回家,身邊的親友總是會催促,女孩子28歲還不結婚就會嫁不出去了,如果到了30歲還沒結婚生子,就會變成街坊鄰里茶余飯后的談資、親戚口中的“反面教材”。
在《風起洛陽》中,百里延正要離開未婚妻柳七家中時,被柳七的侍女喊住,責怪百里延耽誤了她小姐,「早已過了婚嫁的年齡?!?/strong>

可究竟什么時候是應該結婚的年齡呢?
社會心理學家Bernice Neugarten曾提出過一個社會時鐘(social clock)的概念,其定義為“社會對與年齡相適應的行為的共同預期”。
就像《論語》中寫的那樣: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社會時鐘”給人們設置了一條又一條的時間線,對每個人的人生階段都提出了具體嚴肅的標準和要求。
在所謂的社會標準的審視之下,我們因為“年齡到了”而產(chǎn)生的婚姻焦慮自然就越來越多。
考研名師張雪峰就曾在節(jié)目中分享過自己的結婚經(jīng)歷:婚期前40天時,未婚妻跑了。于是,他立刻又找了個女朋友,閃婚。原因是,張老師認為“百善孝為先”,答應父母讓他們抱孫子,所以自己30歲之前必須結婚。
這樣迫于年齡而結婚的結果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想強調(diào)的是:不要被父母的著急影響了判斷,決定你是否能進入一段美好婚姻關系的前提從來不是年齡。

克里南伯格的《單身社會》一書,提到這樣的觀點:如果單身時就不能自得其樂,找不到獨自生活的意義,那多半也無法與他人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
一段良好的婚姻前提是,我們能充分地認識自己,知道婚姻是怎么一回事,能為自己的人生負起責任,這樣的我們具備經(jīng)營婚姻的成熟能力,同時關系也才會更有質(zhì)量。
從這個角度看,就不存在所謂應該結婚的年齡,而是一個個準備好結婚的個體。

催婚所體現(xiàn)的婚姻焦慮源于兩代人觀念的差異。反催婚的我們也要注意到這點,觀點的沖突只能說明我們不同,不代表這段關系是有問題的,在這個觀念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和父母嘗試非暴力溝通(Nonviolent Communication, NVC)。
非暴力溝通的實施方法并不復雜,只包含了觀察、感受、需要和請求四個步驟。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一步,盡量客觀地描述自己不急著結婚的事實。在這個過程中,可以嘗試采取第三人稱的描述視角,不要夸大,也不要扭曲,并提供能支持觀點的客觀證據(jù)。
例如:我現(xiàn)在一個月賺兩萬塊,去掉生活開支還剩一萬五,完全能獨立生活。
第二步是表達自己對催婚的感受,而不是判斷。當父母能夠體會到我們被催婚時的壓力和焦慮時,也能更容易讓彼此產(chǎn)生同理心,有利于之后展開溝通。在表達感受的過程中,盡量避免負面的評價和批評。

第三步是說出自己的真實需求,比如被催婚時,我沒有感到被尊重,更像是一個有待交易的物品。
很多時候感受不被理解,并不是因為這個感受不合理,而是基于不同的成長背景,對方無法百分百體會到我們的情緒。可以試著通過“我(感到).... 因為我....”這種表達方式來幫助對方來認識你的感受與自身需求的關系。
最后一步,盡可能具體地提出自己的請求。告訴父母我們希望他們做些什么,而且提出的請求越具體越好。如果我們的意思含糊不清或過于抽象,哪怕是父母都會很難了解我們到底想要什么。
例如:我會去參加相親局,但希望不要隔三岔五就來詢問我的情感狀況,這會讓我很尷尬。

這樣留有余地的溝通方式,讓雙方都不至于鬧得很僵,關系也有機會在對話中變得和諧。
在非暴力溝通的過程中,也會不可避免地出現(xiàn)分歧,這時我們需要從試圖說服、改變父母的狀態(tài)切換成談判、協(xié)商,也讓父母按非暴力溝通的方式提出他們自己的需求,求同存異。
這樣的過程并不容易,但長大成人的我們也可以試著承擔起親子關系中主動方的角色,幫助父母學習如何與我們更加融洽地交流相處了,正如我們呀呀學語時,父母具備的耐心和細心。

當下婚姻的功能,正在發(fā)生變化。婚戀已經(jīng)不像過去一樣被賦予了傳宗接代的“崇高”目的,它逐漸成為一項私人事務。
作為父母,也應該認識到隨著社會結構的改變,婚姻也越來越不是人生的必選項,子女擁有自己人生的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