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網(wǎng)熱議!B.A.P金力燦強制猥褻被當庭拘留判10個月有期徒刑!
組合B.A.P出身的力燦的強制猥褻嫌疑在二審也被判有罪。

9日下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抗訴1-2部對力燦涉嫌強制猥褻案進行了二審宣判。
當天,法院駁回了力燦的上訴,維持原判。因此,力燦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接受5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并被當庭拘留。
法庭表示,受害者希望嚴懲力燦,而且考慮到力燦飲酒后無法正常調(diào)節(jié)性沖動等各種情況,認為有必要通過收監(jiān)再讓其重新回歸社會。
力燦涉嫌于2019年在南揚州市鳥安面的一家民宿里對20多歲的女性A某進行性猥褻,于2020年6月被不拘留起訴。力燦主張,雖然他對A某進行了身體接觸,但這是沒有強制性的身體接觸。直到一審宣判為止,力燦都否認自己的嫌疑。甚至他還以涉嫌恐嚇起訴了A某,表現(xiàn)出了賊喊捉賊的態(tài)度。但在去年4月的二審中,他承認嫌疑并提交了反省書。
在今年1月10日的二審最后辯論日的最后陳述時,力燦向受害進行了道歉。他的律師表示:“為了補償對方的損失,曾打算在日本召開演唱會并通過事業(yè)獲得收益,但是由于出現(xiàn)赤字,目前正在整理資產(chǎn)。在宣判之前,會賠償損失?!?/p>
另外,力燦在去年10月還因為涉嫌另一起強制猥褻案被起訴。該案目前正在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進行審判。
據(jù)警方透露,去年4月中旬,力燦涉嫌在首爾龍山區(qū)漢南洞某酒吧外部樓梯上對兩名女性進行強制猥褻而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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