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20年女人離婚提出要20萬,女人說,這包括孩子的撫養(yǎng)費
5月21日是劉國輝45歲生日,可是結婚20年的老婆不但跟別的男人一起住在舊平房,還向他提出了離婚,并且索要20萬。劉國輝拒絕了,只說愿意給10萬,其他免談。
劉國輝和謝蘭結婚20年了,兩人一直在家務勞,幾乎不怎么出去打工。如今兒女雙全,還住在了新房子里。

A但4年前,謝蘭就一直沒回過家,劉國輝一直去找她回來,她也沒答應。劉國輝的妹妹看見哥哥一個人在家等著嫂子回家,不忍心看他一個人生活,于是就說要在劉國輝找到嫂子要個說法。
謝蘭其實一直都在家的附近,她住在一幢舊平房里。平房旁邊是高速路口,后面是一片樹林。房子已經(jīng)很舊了,陰暗潮濕,屋子里的墻一塊塊掉完,露出里面的泥土。
一見屋,就看到一張大床放在房間里,四個床腳下面還墊著磚頭。墻上的鏡子缺了一塊角,屋子里沒有電視也沒有電腦,可以說是家徒四壁。
但令人奇怪的是,謝蘭卻說自己在這房子里住得很開心,非常自由。她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不想做也沒人說什么。
更重要的,和她在一起的男人讓她感到前所未所的浪漫。
原來,謝蘭住的房子是殘疾人王雙林的家里。王雙林早年出過車禍,變成殘疾。之后老婆和他離婚了,他就一個人過。
4年前謝蘭就搬來跟他一起過日子,在他眼里,他已經(jīng)離了婚,自然有和其他女人生活的權利。
謝蘭把王雙林考取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拿出來,她說王雙林是一個非常有上進心的人。自從殘疾后并沒有放棄自己,而是想辦法考了證書。當上了廚師,每次去炒菜都會帶她去。
她生病了,王雙林還會24小時陪在自己身邊照顧自己。自己想吃什么,他也會去做。過節(jié)的時候,還會買些花或是禮物送給她。這些都是她在劉國輝身上所沒有得到過的,所以,哪怕王雙林再窮,只有舊平房,她也不在乎。
可是這些行為在外人看來,卻已經(jīng)是違法并且違法道德的。而且一直以來都是謝蘭不肯離婚,又不愿意回家。
這也是劉國輝妹妹非要找到謝蘭要說法的原因,要么回家,要么離婚。
但謝蘭說她早已提過多次離婚,只是大家并沒有談妥條件。
原來,早幾年家里征收,按人頭算,謝蘭有9萬8的人頭費。但提離婚時,劉國輝一直不肯把這錢還她。謝蘭拿不到錢,自然是不肯離婚的。
既然現(xiàn)在大家愿意解決這件事,謝蘭直接說家里的140平房子不要的,孩子多年的營養(yǎng)費自己也有出,加上自己的人頭費,要劉國輝一共給20萬。

劉國輝拒絕了,調解的工作人員也認為謝蘭有點想當然。孩子是兩人共同的,撫養(yǎng)費她是必須要出的。而且現(xiàn)在小的才16歲,以后還要讀大學生活費等也是要用錢。
最后劉國輝說只愿意給9萬8,哪怕給10萬也行。孩子的撫養(yǎng)費也不用她再給,至于孩子以后愿意跟誰就跟誰,但以后謝蘭再想回來那是絕不可能的了。
謝蘭想了許久,答應了。
從道德層面來說,謝蘭錯的非常離譜。不管怎么說,就沖這一點,哪怕她和王雙林的“愛情”再讓人感動,這點就永遠會是她身上的污點。
其實女人在家庭這塊上的確會有點可憐,當男人不曾認可過女人在家庭中的付出,也不曾付出過一絲關心。女人在家庭里操勞一輩子還是像個外人一樣,內心的苦悶可想而知。
可是即使要逃離這些,重新追求生活,也應該先把自己的事情解決好。該離婚的離婚,再去追求真愛,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離婚并沒有什么大不了,追求愛情也沒有什么可恥的。雖然在婚姻中,對伴侶,對孩子會造成一些影響。不過既然無法繼續(xù)下去,結束是最好的結局。
當然,謝蘭選擇王雙林的原因,也應該讓婚姻中的男人省悟。那就是一定要認真對待自己的妻子,她從一個外人嫁到自己家,生兒育兒,洗衣做飯。兩人成家,不該過著比陌生人還要陌生的生活。
適應地去關心對方,在節(jié)假日抽空陪著對方出去走走。俗話說,真心換真心,就算是為了婚姻家庭將就,日子久了,也是會產生感情的。
有了感情,婚姻就不會是將就著過,日子總能越過越好。但要是一直將就著又忽視對方,就不要怪對方離開。
自然,想要離開的那方,一定要抽刀斷水,干凈利落。錯的不是自己,那就不要把錯誤變成是自己了。
如果是財產問題,直接找人調解,或是直接走法律程序,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