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結婚后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婚姻無效

近親結婚喜上加喜?這句話要是放在古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為了保留家族的優(yōu)良血脈,古代的人通常選擇在家族內部通婚。要是放在現(xiàn)代,萬萬不可!眾所周知,近親結婚存在很多風險,近親結合出來的孩子會出現(xiàn)不同程度的異常,比如出生缺陷、遺傳病,甚至是夭折。優(yōu)勝劣汰,這是經歷了每一代人總結出來的經驗和結果。因此,我國法律明文規(guī)定禁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1、直系血親
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女間。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子(女)、甥子(女)間。
可偏偏就有人不走尋常路,反其道而行之。云南保山,最近宣判了一例表兄妹婚姻無效案。他們兩人在2001年的時候自愿登記結婚,婚后育有兩子,現(xiàn)均已成年。就在今年1月份,其中一方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審理案件時才發(fā)現(xiàn)兩人竟是表兄妹,他們屬于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法院最終判決雙方的婚姻無效,并幫助他們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等問題達成調解協(xié)議。
怎么可以這么糊涂?禁止近親結婚這條法律規(guī)定應該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怎么還會犯這種錯誤?不知道社會上還存在多少人是近親結婚的?要知道,近親結婚苦的是后代,不要看見一些近親結婚生出來的孩子沒有問題就心存僥幸。幸存者偏差證明了別迷信偶然的成功。
可能有人會問他們在一起不生孩子或者做絕育手術,那這種情況下還能結婚嗎?
我的答案肯定是不能的!禁止近親結婚屬于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具有強制性,不得隨意變通適用的。
有了這條規(guī)定,就算是你的父母逼你跟近親屬結婚也不怕,在結婚登記時表明你們是近親屬關系,就不會允許你們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