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文史》“失誤”淺析

記得2013年12月29日,我在參加周至縣歷史文化研究會成立儀式時,李瑞祺會長就清清楚楚、擲地有聲地表達了自己對成立這一民間組織的初衷期許:“挖掘深厚歷史 弘揚傳統(tǒng)文化——為周至四個文明建設服務”,其中一條是希望糾正《周至縣志》的失誤和彌補其不足。我謹記這一條,因而在寫作中自始至終堅持“一絲不茍”、“反復修改”的態(tài)度和習慣。絕大多數(shù)文章反反復復修改都不下十次。盡管如此,還是有“眼睛被蒙蔽”的時刻。因而,我對編輯抱有很大的希望。希望學問淵博的編輯們能真正做到“查錯糾錯”,不辜負李會長的重托。
在這短短不足三年的時光里,我深受會長李瑞祺等研究會成員默默奉獻的影響,也親眼見證了歷史研究會的成立、發(fā)展和壯大,同時也對歷史研究會的蓬勃發(fā)展和取得的輝煌成就倍感驕傲和自豪。然而在蓬勃發(fā)展之中,難免會有些許遺憾。尤其是我看到的會刊雜志《周至文史》并非像李會長當年期許的那樣達到了“糾正失誤”、“彌補不足”的目標。
說句實在話,我看到的《周至文史》已有好幾期,除了不斷變換的目錄外,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錯誤較多。其中有一篇是2013年第二期孫治民副會長寫的《“教師集訓會”那檔事》。我看后,對孫老師的紀實文風和文中充溢的歲月滄桑感大為贊賞,是他讓我了解了1966年的那段不堪回首的崢嶸歲月。只是作為“史海鉤沉”欄目中的一篇,美中不足的是文中失誤頗多。
其一是別字頻現(xiàn)。譬如,“也好藉這個機會鍛煉鍛煉自己” 中的“藉”字應為“借”;再如,“我們終南公社和集賢公社是緊鄰”中的“緊鄰”應改為“近鄰”為妥,因為緊鄰,強調(diào)“緊挨”之意,而事實上,兩公社并未緊挨,只是距離臨近而已;又如,“他走到那里就把歡樂帶到那里”中的兩個“那”字應為“哪”,而“那”字,特指上文出現(xiàn)下文再出現(xiàn)時,加以代之;還如,“惹的在座的人笑疼了肚子”與下文“惹的同桌人捧腹大笑”中的兩個“惹的”應為“惹得”;另如,“因為她畢竟是我人生中一段不可抹去,且值得記憶的一頁?!敝械摹八睉獮椤八?,代之那段特殊歲月,而并非擬人手法的運用。
其二是病句偶現(xiàn)。譬如,“在座的王老師就向?qū)W起了錢老師翻改兒歌的趣事”一句,應將“向”字去掉,才通順,最好在“學”字后面加一“說”字會更好。
其三是表達拗口,譬如,“經(jīng)過這一個多月的歷練,倒是我喜歡上了毛筆字”一句,若改為“經(jīng)過這一個多月的歷練,我反倒喜歡上了毛筆字” 就順口多了,也與語境相符。( 文章閱讀網(wǎng):www.sanwen.net )
其四是標點不規(guī)范。譬如,“第二天一大早就掛起了吊瓶...”句末的省略號應為“......”;再如,“到那里去破四舊廣播里沒有說”句中破四舊后面,應添加逗號為宜;又如,“鼓動人到省城去‘火燒陜西省委,炮打西北局!’教師集訓會就組織人去省城保衛(wèi)”句中“教師集訓會”前,應添加逗號為宜;還如,“當集訓會進入第三期即整改階段時”句中“即”字前應添加逗號為宜。
其五是數(shù)字的用法不符合常規(guī)。譬如文中“4菜1湯”,應改為“四菜一湯”為妥。不然,文中一日三餐,為何不用“1日3餐”呢?
而我首發(fā)在2015年第二期《周至文史》“會員天地”欄目的《“誤撞”之緣》一文,更是叫我大跌眼鏡,除了文章開頭略有刪改之外,尤其是最后9段977字,竟刪除了6段855字,僅保留了122字。除了亂用標點外,這還不包括文中將“其二是周至縣文聯(lián)主席國穩(wěn)社老師”一句中的關鍵詞“其二是”三字漏掉,因而給讀者造成文章結構混亂之感;而在2015年第4期《周至文史》“名企風采”欄目中,我的另一篇寫人散文《君子夢的踐行者》,也有一處失誤,即,將“這倒是我倍感以外”中的“意外”錯寫成“以外”。后經(jīng)查對,是我當時一時疏忽所致,然而編輯在校稿時竟也未能“慧眼辨雌雄”。
隨后,在2016年第1期《周至文史》“凡人往事”欄目,我的親情散文《父親的夢》一文中,除了因我的一時不查,將文中第八段中的“三姑父”一詞,緊接著又寫成了“三姑夫”而外(雖不能算錯,但畢竟前后不一致),最令我不滿意的是編輯對文中內(nèi)容不求甚解,就做了大膽改動,結果弄巧成拙,完全違背了我的意圖。譬如,將“盡管哥哥是師范生,在享用國家生活補貼,花錢少了?!钡脑?,改成“盡管哥哥是師范生,卻能享受到國家生活補貼,花錢少了?!?/p>
結合語境,原句要表達的是“盡管哥哥是師范生,在享用國家生活補貼,花錢較之以前少了,但四姐知道我上初中、高中的費用會愈來愈高,為了減輕家庭負擔,也為了我能好好上學,還是主動退了學。”而改句中的“卻能”二字,不僅與上文“盡管”一詞無法關聯(lián),更無絲毫轉折之意,相反,還偏離了原意的表達,因而改得蹊蹺。
再如,原句“哥哥鑒于父親年事已高,身體多病,為了讓他享受天倫之樂,就勉強答應了前妻的求婚?!钡哪┚?,卻被編輯改成了“就勉強答應了前妻復婚的請求?!?/p>
原句中的“前妻的求婚”,結合語境,代指的是哥哥的第一任妻子在做其女友時的求婚情形,并非改句要表達的“前妻復婚的請求”的含義。
文中還將我有意用漢字表達的數(shù)字,幾乎全改成了阿拉伯數(shù)字。最令人不解的是竟然還將“一日三餐”改成了“一日3餐”。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以上諸多失誤,在其它幾期《周至文史》的篇章中也在所難免。
我想,造成以上諸多失誤,不光有作者的責任,更有編輯的責任。如果作者能逐字逐句加以仔細推敲檢查,我想即使“一時糊涂”,只要編輯“慎之又慎”、“擦亮眼睛”,也不至于“將錯就錯”而延誤至今。
衷心期望《周至文史》每篇文章都能精益求精,毫無差錯,一期賽過一期,真正辦成李會長期許的精品會刊。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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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文史》“失誤”淺析的評論 (共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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